梓人传
裴封叔之第,在光德里。
有梓人款其门,愿佣隙宇而处焉。
所职,寻、引、规、矩、绳、墨,家不居砻斫之器。
问其能,曰:“吾善度材,视栋宇之制,高深圆方短长之宜,吾指使而群工役焉。
舍我,众莫能就一宇。
故食于官府,吾受禄三倍;作于私家,吾收其直太半焉。
”他日,入其室,其床阙足而不能理,曰:“将求他工。
”余甚笑之,谓其无能而贪禄嗜货者。
其后京兆尹将饰官署,余往过焉。
委群材,会群工,或执斧斤,或执刀锯,皆环立。
向之梓人左持引,右执杖,而中处焉。
量栋宇之任,视木之能举,挥其杖,曰“斧!
”彼执斧者奔而右;顾而指曰:“锯!
”彼执锯者趋而左。
俄而,斤者斫,刀者削,皆视其色,俟其言,莫敢自断者。
其不胜任者,怒而退之,亦莫敢愠焉。
画宫于堵,盈尺而曲尽其制,计其毫厘而构大厦,无进退焉。
既成,书于上栋曰:“某年、某月、某日、某建”。
则其姓字也。
凡执用之工不在列。
余圜视大骇,然后知其术之工大矣。
诗词鉴赏
首句裴封叔之第,在光德里
末句餘圜視大駭,然後知其術之工大矣